医用气体一般包含氧气、真空负压、压缩空气、氮气、笑气、二氧化碳以及混合气体等,系统组成时都会安装医用气体报警器。
医用气体报警器装置压力报警设置∶
1、各种医用气体供应源应设置气体压力监测报警系统,并符合报警装置和集中监测的相关规定。
2、除设置在医用气源设备上的就地报警外,每一个监测采样点均应有独立的报警显示,并应持续直至故降解除。
3、每个报警器均应有明确的监测内容及监测区域的中文标识。
4、声响报警应无条件启动,距离1m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55dBA,并应有暂时静音功能。
5、气体压力报警器应具有报警指示灯故障测试功能及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报警传感器回路断路时应能报警。
6、压缩医用气体供气源压力超出允许压力上限和额定压力欠压15%时。应启动超压、欠压报警;真空压力低于0.048MPa时应启动欠压报警。
7、生命支持区域应设置压缩医用气体工作压力超出额定压力±20% 时的超压、欠压报警以及真空系统压力低于0.037MPa时的欠压报警。
8、气源报警应安装在有24小时连续监控的区域。
9、气源报警及区域报警的供电电源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